筆譯小介紹
翻譯基本上可以分文兩種形式;筆譯和口譯;
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為筆譯(Translation)。
筆譯和口譯最大的不同之處即處理原文(source language)所需的時間。
翻譯最直接的目的是,透過譯文來理解原文。
通常譯者在處理書面文本時,基本上會有充足的時間字句斟酌。
清末民初的思想家兼翻譯家嚴復,
於1896年翻譯《天演論》時說了一句話:「譯事三難,信、達、雅」。
「信」是指譯文是否符合原文;
「達」是指譯文是否通暢達義;
「雅」是指用字是否優雅(古時用字講求典雅)。
如今,翻譯的類型百百種,除了學術性質的翻譯外,也有像是影片字幕翻譯,廣告行銷翻譯亦或文學翻譯…等。舉個翻譯界常聽到例子:
日本國民大作家夏目漱石請學生把「I love you」 翻譯成日文,但學生們翻譯成我愛你時,夏目漱石卻說:「這樣翻太直接了,日本人不會這樣說的。」最後夏目漱石將它翻譯成「今夜月色真美。」
若是遵從嚴復的翻譯原則來翻譯此文本,讀者怕是會不清楚此句中之浪漫情境吧。
但確實,處理這些類型的文字時不但要翻的到位、又不能太偏離原意、且要用字恰當,實屬不易;筆譯的世界博大精深,有人說翻譯是門專業,也有人說翻譯是門藝術。不知道各位是如何看待翻譯的呢?